“普列全面禁烟”须先补法律短板

更新时间:2016-09-08 14:07:07    点击次数:1571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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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旅客反映,为何动车全面禁烟,出台严厉的处罚措施,而普速列车不禁烟呢?对此,铁路部门表示,高铁列车全封闭车体、高速运行,且车内设有数量众多传感器,有烟即会引发车辆紧急降速或停车。普速列车非全封闭,且车厢内同样禁烟,为了避免个别旅客随意在车厢内吸烟,出于人性化考虑,所以设置了专门的吸烟区。


出于“人性化考虑”设置吸烟区。这样的说法,立马成为众矢之的。然而,客观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我国2003年就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直到如今,我国仍然没有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这也导致公众场所全面禁烟陷入“法无授权”的尴尬。早在2014年,《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就公开征求意见了,遗憾的是,这部条例至今仍未出台,这背后的利益博弈可见一斑。


既然“法无授权”,那么支持就有支持的理由,反对也有反对的道理。铁路部门提到的“人性化”,也算是一个原因。从现实角度来说,很多事情,很难一步到位,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公共场合全面禁烟亦如此。当然,从民意来看,或许支持全面禁烟的呼声会更大一些,但我们也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禁烟行为。


因此,普列全面禁烟并非不可以,但首先须补齐法律短板。唯此,“普列全面禁烟”才会喊得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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