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互联网发布烟草、处方药广告将违法

更新时间:2016-08-08 13:23:08    点击次数:1649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b6801448dbe24b06a9b7c25ddeac9a9b_th.jpg


昨日上午,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座谈会,省级各大网站和互联网广告企业负责人等80余人参会。今年9月1日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互联网广告将不能再随意发布,有严格要求。


《办法》为《新广告法》的互联网广告领域的一个更加严格的规定,是《新广告法》在互联网领域的重要配套制度。其中,不仅明确指出互联网广告需显著标明“广告”,今后互联网发布烟草、处方药广告将违法。《办法》还首度将互联网付费搜索视为广告,明确指出付费搜索广告应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对于工商部门的职权,《办法》明确了工商人员在查处违法广告时,可行使的相关职权,如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当事人进行个人检查、查阅账簿后台数据、采用截屏拍照等。当事人应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隐瞒。工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互联网广告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控烟一张图

查看更多
投诉实时地图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