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59家"无烟医院"合格55家 控烟氛围逐步形成

更新时间:2016-07-28 02:25:55    点击次数:1466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无烟医院”还有烟吗

  平日,在医院这样的公共场所里,你是否注意到自己身处无烟环境?近日,桂林市爱卫办公布了全市59家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接受市卫计委考核验收名单,其中合格55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达到93.2%。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医院是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系统实施全面禁烟,卫生计生工作者自己也需要做出示范。那么,现在,我市各县区卫计机构的无烟情况到底如何呢?

  

 

  位于四会路的市疾控中心接诊门诊,摆放着疾控中心自制的禁烟标识。

  医院偶有人吸烟

  7月25日上午9时50分左右,永福县苏桥镇中心卫生院,记者刚到门口,就见到一就诊患者蹲在大厅抽烟等待,不一会,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就叼着烟跑去拿药了。

  紧接着,记者来到二楼,只见一着白大褂的医生,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烟,光着脚坐在椅子上玩手机。

  当天上午11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永福县人民医院,注意到该医院在走廊、大厅、电梯内外都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医院设有户外吸烟区,有明显的指引标识。但记者来到该医院综合楼时,却看见一楼大厅有一男子坐在角落里吞云吐雾,根本无视禁烟标识。而在该院7楼重症监护室外的电梯走廊,也有一中年男子在抽烟,电梯口的垃圾桶还有几根丢弃的烟头。记者逐层下行,发现每层都有一两个人在吸烟,过往医护人员并未进行劝阻。

  稍后,记者去了永福县妇幼保健院,该院到处张贴有明显禁烟标识。在这里,记者没有看到有人在医院里抽烟。

  据了解,2013年底中央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4月自治区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禁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管理,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

  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医院是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系统实施全面禁烟,不仅是履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卫生计生工作者率先垂范的职责所在。

  合格率超过九成

  市爱卫办负责人介绍,根据自治区要求,我市2014年印发了《桂林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开始无烟卫计机构的创建,全市59家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桂林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这59家单位分别是市直及驻桂单位2家、灵川县18家、永福县4家、资源县1家、兴安县2家、灌阳县16家、全州县4家、平乐县10家、荔浦县2家。

  今年6月,桂林市卫计委组织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成立联合考核小组,对59家无烟卫计机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按照《桂林市无烟卫生机构现场评估评分表》进行逐项查验计分,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总分达到70分,医疗机构总分达到80分为达标,其中合格55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93.2%。

  市爱卫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考核验收按照《广西无烟机关 无 烟 单 位 验 收 检 查 表(2016年版)》逐项检查计分。以查看环境、现场随访、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形式,从有无控烟管理组织或专人负责;有无控烟计划和措施;公共场所区域有无醒目的禁烟标志;室外区域有无设置吸烟区及引导标志;日常控烟宣传、巡查及落实情况;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疗机构是否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是否开展戒烟服务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考核验收。

  “这次验收主要是对申报了无烟卫计机构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主要为各县医疗卫计机构,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一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整改。”市爱卫办负责人表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我市最先获得“健康促进医院”无烟单位有6家,分别是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口腔医院。

  控烟氛围逐步形成

  7月22日,记者来到位于四会路的市疾控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了单位的无烟创建情况。据悉,市疾控中心目前已经通过自治区级的无烟单位验收,同时还是我市无烟单位创建的技术指导单位。

  刚走进大门,市疾控中心门口放着“您已进入无烟单位,禁止吸烟”字样的牌子,还摆放着吸烟危害的宣传栏。随后,该工作人员介绍,单位里不单设有专门的吸烟区,在接诊门诊大厅摆放各种控烟宣传资料,同时还有控烟劝阻员,单位每个楼梯口、电梯口、走道都有明显的“严禁吸烟”标识。此外,还有监督、巡查控烟员,对各科室控烟情况进行记录,还有明确的奖惩制度。

  “我市各卫计机构控烟氛围已逐步形成。”市爱卫办负责人表示,在考核中发现不少亮点,如有的单位从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的资料齐全,装订整齐;有的单位与科室签订责任状;有的单位贴有创建“无烟医院”倡议书等等。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要求在门口、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等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并进行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此外,大部分医院还设立了医护人员、门卫、保洁员为控烟劝阻员。

  “下一步将积极创建更多的无烟单位。”市爱卫办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严格按照《桂卫爱卫发【2015】3号》中“控烟不达标,评优实行一票否决,个人和单位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创建、复审等级医院的要暂缓通过”的规定,全面创建无烟卫计单位。

  尚有改善空间

  “在医院内吸烟确实存在啊,当时去灌阳检查时,也发现一医院的一位医生穿着工作服在诊室内吸烟。”该负责人解释,在验收时,还有患者在收费室窗前边吸烟边交费,而收费员没有劝阻。

  市爱卫办负责人解释,对于医院内吸烟现象,在考核验收时很多医院反馈,医护人员很难控制,“他们平时忙于本职工作已经比较疲惫,还要帮忙控烟,确实心有余力不足。而且医院人流量较大,市民素质不一,管控起来也很不容易,我市医疗卫计单位控烟之路任重而道远……”

  市爱卫办负责人介绍,这次验收考核,各县卫计机构暴露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单位存在对《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评分标准》理解不透、执行不力的问题;一些单位虽指定了控烟负责人,但并未明确其工作职责;没有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也无资金保障措施;乡镇卫生院普遍无戒烟门诊甚至无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多数单位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但现场未见有明显标识的监督员和巡查员;个别单位对控烟认识不够,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把控烟工作看作是一种形式,单位的控烟制度成了一种摆设;还有个别单位在本机构所属区域内禁烟标识不规范,控烟氛围不够等。(桂林晚报记者刘舒慧文/摄)

控烟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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