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制制度出现问题,大量烟草是地方税,地方政府和烟草企业捆绑这个利益最难破解,将来能解决这个问题也是很大的问题。控烟对经济总的贡献已经少于净损失,通过控烟增加税收的想法和国际上其他国家控烟背道而驰。”
日前,在“推进中国控烟立法研讨会”会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许正中如是说。研讨会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京联合举办,旨在推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
许正中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影响人类健康的诸多因素中,烟草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且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之一,成为危害最大的健康杀手。控烟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和意愿。 全球近 2/3的吸烟者都集中在10个国家,超过40%吸烟者仅集中在 2个国家,全球三分之一的吸烟者在中国。
记者从会上获悉,烟草不但给人们带来疾病,而且还给国家和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烟草业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和隐藏社会成本已经超过了公开的经济贡献。
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王陇德指出,作为世界上烟草生产量、烟民数量、被动吸烟人数都是第一的大国,无疑是世界上深受烟草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世界各国的工作和经验表明,国家立法是实现控烟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梁晓峰介绍,全球全面无烟立法已成趋势,绝大部分欧洲国家、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北美和大洋洲四大主要国家(除美国)、半数以上亚洲国家和部分非洲国家都实施了全面无烟立法。截止到2015年底,49个国家立法实现了全面无烟。
梁晓峰透露,在我国,未立法城市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水平高,大部分立法城市的各类室内公共场所的二手烟暴露优于未立法或法规未生效的城市。比如室内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水平最高的7个城市中有6个是没有控烟法规,或者控烟法规没有生效。同时,公众对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支持度很高。即使是吸烟者,对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也有很高的支持度。
针对“抽烟是我的自由,你管不着”的言论,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教授认为,抽烟是吸烟者的自由,但是个人自由不是没有边界的,它的边界是个人自由不能损害他人自由和权利,如果你的抽烟损害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就受到限制。在立法的时候,政府应该做到全面控烟。
应松年提出,控烟现代化治理体系不仅政府负责,还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各个系统对你的经营单位、工作单位都要管好,首先管管自己。就像文章在什么地方抽烟,结果罚了他50块钱,结果罚了单位5000块。这个说明什么问题?我们治理体系单位是基层单位,你要负责控烟。各个单位都要动,都动起来全面做到。”应松年说。
在许正中看来,烟草管理体制改革与控烟的总体思路是继续维持并改革烟草专卖制度,确立优先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价值取向,打破来自于经济利益的阻力,实行政企分开;打破来自于烟草财政方面的阻力,有效降低地方对烟草税收的依赖,调整烟草税收使用方向。
王陇德建议,《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应该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全面禁烟”,不能有例外;政府应该尽快采取立法等综合措施,全面落实控烟的责任,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来防止烟草对于国民健康的严重危害。在烟草管理工作中,尽快实施政企分开,把国家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家控烟局,以便更负责任履行控烟的承诺和做好控烟工作,保护民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