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位于宏茂桥的烟草零售商被发现售卖烟草产品给14岁学生,遭卫生科学局撤销执照,另外有五家烟草零售商因出售香烟给未满18岁者,被暂时吊销执照。
卫生科学局昨天发文告说,这些商店是在当局的监视及执法行动下,被发现售卖香烟给未满18岁者。
文告指出,遭撤销执照且未来不能再售卖烟草产品的商家是位于宏茂桥第562座的Song Hui Kiosk,该商家被发现售卖烟草产品给一名身穿校服的14岁学生。
另五家业者吊销执照六个月
另外五家业者则因首次抵触条例被暂时吊销执照,不可在六个月内售卖烟草产品。他们分别是位于巴西立第6通道第416座的Shivaranjani Minimart、惹兰孟比那(Jalan Membina)第26座的26 Foodloft、义顺6道第391座的Al Kaaba Mini-Mart、惹兰红山(Jalan Bukit Merah)第111座的Sin Hup Lee Store及后港3道第19座的O A Jalil。
根据卫生科学局数据,2013年至今,共有32个业者被暂时吊销执照,22个则被撤销执照。
卫生科学局提醒持有售卖烟草执照的业者,他们必须为店内所有的烟草交易及雇员行为负责。当局提醒商家教导员工有关售卖烟草产品的条例,并在售卖前查核买家的年龄。
在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下,售卖烟草产品给未满18岁者是犯法的,首次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并暂时吊销烟草零售执照六个月。重犯者可面对最高一万元罚款,执照也会被撤销。业者若被发现售卖烟草产品给未满12岁或身穿校服且未满18岁者,即使是初犯也会立刻被撤销执照。
此外,协助未满18岁者购买或获取烟草产品者,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500元,重犯者可被罚款高达5000元。主动赠送或向未满18岁者提供烟草产品的人,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元,重犯者则可被罚款高达1000元。自2013年至今年5月,已有48人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公众可上卫生科学局网站(www.hsa.gov.sg)查看被吊销或撤销执照的烟草零售商名单。
该局也鼓励公众拨打烟草管制单位的电话66842036或66842037,举报违法售卖烟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