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座谈会召开
各界人士签名呼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发布时间:2016-06-16 22:25 来源:中青在线作者:李晨赫
中青在线北京6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晨赫)近日,正在制定的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向各省征求意见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同19个月前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了较大改动,草案中在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的规定引起各界热议。
为听取各方意见,向国家卫计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及时反映专家声音,6月1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健康传播部及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座谈会。上述单位有关人士和临床专家、公共卫生专家、律师、体育文艺明星等各界人士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者强烈呼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尽快出台,并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心血管医生胡大一和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胸外科专家支修益分别代表全国183位心血管专家及150位呼吸学科专家宣读了要求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的建议书。
他们在建议书中指出,烟草烟雾是导致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因素。证据显示,近85%的肺癌是由烟草烟雾导致的。国内外大量科学研究证实,吸烟者患冠心病的发病率是非吸烟者的3-4倍,脑出血是3.5倍,脑梗死是3.73倍,吸烟使心肌梗死的风险增加20%。近年来,我国肺部疾病的发病率明显攀升,尤其是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长最快。
专家同时指出,目前我国临床确诊的肺癌患者70%以上为晚期,平均每位肺癌患者治疗费用超过11.6万,高额的医疗费用造成的因病致贫已经成为社会的巨大负担。他们指出,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9%,肺癌发病率却是世界总肺癌发病率的37.6%,正是中国吸烟者众多所致。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代表100位律师宣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建议书。他说,经全国人大批准,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条约必须遵守”是国际法基本守则。同时,我国“十二五”、“十三五”规划都明确要求“推进公共场所禁烟”,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人民代表大会集体决议的结果,因此各方面必须遵守。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郑榕指出,有个别部门只讲烟草业对财政的税收贡献大,没有考虑长期以来烟草导致的疾病所带来的社会经济负担。有研究表明,2015年我国烟草使用导致的疾病直接经济负担为932.68亿元,约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138%,疾病间接经济负担为4679.35亿元,占0.796%。
“从我国已立法城市看,企业认为控烟立法会影响烟草销售量,会影响就业、扶贫等,借此阻挠控烟、试图减弱政府控烟的决心,从证据看是不充分的。”郑榕介绍,从我国已经实施无烟立法的18个城市看,短期影响更可能表现为烟草消费增长速度的放缓,而不是烟草消费的大幅减少。最明显的改变是二手烟暴露率明显下降。
郑榕建议用提高烟草价格和税收的方式减小控烟对政府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她认为,我国56%的卷烟税负水平从全球范围来看并不高,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75%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欧美国家这一比例普遍达到75%以上,部分西欧国家达到80%以上。亚洲国家如菲律宾和泰国也达到了75%。税负水平应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