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2月23日起,韩国流通中的烟盒上端需要义务印制吸烟警示图片。
韩国保健福祉部表示,将吸烟警示图片印制在烟盒上端的国民健康增进法试行令修正案14日通过了国务会议。
据修正案显示,烟盒包装纸的前后两面上端都将印制警示图片和语句,侧面将标志警示语句。据悉,烟盒四角边框内部除了警示标志外,不得有其他图片和语句。
去年6月修正的国民健康增进法曾规定,警示图片在烟盒前后两面所占面积应分别达到30%(如包含警示语句应达50%)。但关于警示图片放置的位置,这期间福祉部和香烟业界一直意见相左。
香烟公司、销售团体及烟民团体等主张,将警示图片固定在烟盒上端侵害了香烟公司的设计权、销售店的营业权及烟民的选择权,应该由香烟公司自主选择警示图片的位置。
另外,由于电子香烟、口嚼香烟、水烟等也会使烟民对尼古丁产生依赖或中毒,并且诱发多种疾病,因此,当日通过的实行令修正案还规定,除了一般香烟外,电子香烟、口嚼香烟等的包装纸上也要标志警示图片和语句。
此前,福祉部曾在“烟盒包装纸警示图片等标志内容“告示修改案中表示,口嚼香烟等的警示图片及语句将以口腔癌、水烟将以肺癌为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