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城市文明市民督导团对全市22家小餐馆进行随机走访,督导情况显示,22家小餐馆中仅有5家在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其余近八成餐馆既没有禁烟标识,且当有顾客在室内吸烟时,工作人员也未劝阻。(6月8日《南京日报》)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忍俊不禁:文明督导检查不是检查餐馆中有没有顾客吸烟,而是看餐馆贴没贴禁烟标识,这种流于形式的检查让人无言以对。
其实,这种情况并不是南京一地所有,笔者百度发现,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过这种公共场所有没有张贴禁烟标识的检查,原因也不是这些地方在禁烟上热衷搞形式,而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检查有此要求,各地才热衷进行这种检查的。
笔者也曾多次到有禁烟标识的酒店吃饭,发现很多饭店不仅默许客人吸烟,有的甚至直接在餐桌上放好烟灰缸,这说明饭店所谓禁烟标识根本就是形同虚设,丝毫起不到禁烟的作用。
实际上,一直以来,包括南京在内很多城市为了在公共场所禁烟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有些地方甚至专门出台了控烟条例,可效果却始终不尽人意,究其因,关键还是在于这种查处仅仅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是在大酒店还是在小餐馆,抑或是其他公共场所,我们都很少见到有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更遑论对吸烟者和允许顾客吸烟的酒店给予罚款了。
其实,禁烟标识只是一种“禁止吸烟”的标志,也是一种提醒,但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到底有没有人吸烟,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令行禁止,显然离不开执法人员的查处。换言之,落实禁烟令仅仅靠检查有无禁烟标识还不够,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禁烟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就课以重罚,这样酒店等营业、公共场所就不敢放任客人在店内吸烟,公共场所禁烟令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所谓禁烟标识才不会成为一个“纸老虎”。
一言以蔽之,我们不能只是让“禁止吸烟”的标识成为一种警示,更不能以禁烟标识代替检查,而是要通过法律和有效的处罚机制将其化为利剑,让人在它面前不敢吸烟,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禁烟标识,也才是我们所需要的名副其实的禁烟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