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起银川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更新时间:2016-06-12 01:29:27    点击次数:1247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6月6日,银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银川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意见》,即日起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10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包括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和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病房区及走廊;幼儿园、托儿所、小学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等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商店(场)、书店、邮政、电信、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对外营业场所;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和旅游景区室内场所;体育馆、健身馆(场)、儿童游乐场等室内公共活动场所;候车室、售票厅、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间内;其他控烟的公共场所。另外,在公园、广场人群密集区域和举行集会、重大活动时也禁止吸烟。

  《实施意见》要求,市相关部门联合对党政机关单位控烟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实施密集监督检查,对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整改的场所给予行政处罚,对违规吸烟的个人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控烟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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