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灰缸盖住禁烟标识 就变“吸烟区”了

更新时间:2016-05-20 09:56:13    点击次数:1265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晶报讯(记者 陈雯莉/文 成江/图)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即将到来,市控烟办、市健促中心、市控烟协会昨日上午组织深圳各大媒体对市内多类公共场所展开“控烟暗访”行动。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市民对“禁止吸烟”标识视而不见,公然在网吧、医院等公共场所制造“二手烟”,但也有单位严管“控烟”,通过在户外设立吸烟点创建无烟工作环境。

  问题一:

  网吧烟雾缭绕

  烟头随处可见

  记者走进位于福田区的蓝沐网咖红荔店,走进店内,一股浓烈的烟味扑鼻而来。记者看到,每台显示器前都放着一个形似烟灰缸的黑色小碗,容器内还有未清理的烟蒂和烟灰。不少顾客身前都摆着香烟盒和打火机,两名正在玩电脑游戏的年轻男子,手指间还夹着点燃的香烟。

  “这里是吸烟区啊,这不是烟灰缸吗?不是吸烟区摆着这个干吗?”当被问及为何在公共场所吸烟时,一名年轻男子掐灭了烟头,指着面前的黑色容器说。当记者挪开桌上的键盘,露出“禁止吸烟”的标识时,该男子顿时面露尴尬,低声道歉。

  “容器里有烟灰可能是很久没有清理了,或者有其他杂物,因为这个是用来装果皮杂物的。”网咖服务员说,平时安排有两位工作人员前后巡逻,看见吸烟的顾客会劝阻,但也有人不承认或不理会,“对于拒绝的,我们会强制拒绝其进入。”不过,对于记者发现的吸烟者,该名服务员直接绕道而行,并未上前劝阻。

  问题二:

  烟草制品销售方未设置警示标识

  记者在网咖前台看到,各种品牌的香烟、打火机随零食饮料一起摆在货架上公开销售。“他们没有粘贴警示标识,这是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庄润森指着产品表示。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回应

  吸引社会力量监督“控烟”

  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高文辉表示,网吧是一个突出问题,应在全市开展一个针对网吧的“控烟条例”大检查。他认为,网吧的问题严重与执法力量不足有关。此外,写字楼、小餐馆也有控烟漏洞,只是不及网吧问题突出。“控烟工作还是要靠大家,靠民众,因为吸烟有害众人健康。”

  庄润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前期社会调查发现,约70%的百姓知晓《控烟条例》,但知晓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条例内容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此外,今年下半年,还将对休闲娱乐场所这类限制吸烟场所设置吸烟区进行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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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设置吸烟区创建无烟环境

  《控烟条例》出台两年多,虽仍有漏网之鱼,但可圈可点之处也不少。记者来到莲花街道办事处,无论是电梯间的按钮旁,还是等候区的桌子上,都设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办公室内的桌子上也不见烟灰缸。街道办的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在日常巡逻中,管理人员会对各个办公室抽检,若发现吸烟者,将引导其前往户外吸烟区吸烟,极力保证室内的空气不受污染。

控烟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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