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无权管”缘于“婆婆”太多

更新时间:2015-08-10 07:10:12    点击次数:1483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8月1日起,《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12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5类公共场所限制吸烟。连日来,记者随机走访福州市部分禁烟、限烟场所,发现其中部分场所依然有人“吞云吐雾”。(新闻来源8月3日《福州日报》)

  从《条例》内容看,既有监管部门,也有责任追究,总体来说也“够狠”,但却没人拿正眼瞧它。烟枪们振振有辞,管理者也毫没底气,如此“不买账”让人苦笑。但稍一揣摩,问题出在哪里却也是很清楚的。

  首先一个是宣传问题。禁烟条例出台了,但哪些区域不能吸烟,个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怎么处罚,对吸烟者如何举报,单位不履行控烟责任担什么责等等,有多少人清楚?这些公共场合的单位都不清楚,还能如何去阻止他人吸烟?虽然人们对烟民在公共场合吸烟切身痛恨,但要让全社会都来向吸烟宣战,你得让他们知晓。有反对的道理支撑,才会转化成公众的参与热情。但这个“支撑”,市民知道吗?

  再就是一个执行力问题。禁烟让笔者想起酒驾。为什么酒驾能管好?关键在于“酒驾入刑”等严苛规定是来真的,雷声大雨点也大。但现在的禁烟,似乎还停留在“喊”和“劝”的层面上,停留在说教上。不说罚款小几十元是“毛毛雨”,即便这样的毛毛雨,又有多少烟枪淋到过?没有实质性处罚,就很难对烟民形成约束力,在行为上就很难会有收敛。

  不得不说以说最近北京实施的“史上最严”的禁烟令。之所以狠手一出,会立竿见影,就在于严格的执行,让吸烟者对禁烟条例产生了敬畏,内心有了忌惮,也让人们的期待有了变为现实的可能,并由此带来了积极举报、劝阻的互动局面。在香港和新加坡,公共场合之所以会成为烟民们最畏惧的地方,原因皆在于此。

  从这个点上说,烟客们不买账,有关公共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当为此承担责任。但问题也正在这个“有关部门”上。禁烟虽牵涉到教育、卫生、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等近十个部门,但这些“沾亲带故”的部门,谁会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所谓的“无权管”,不过是职责不清、“婆婆”太多的唯一注脚:多头管理多头不管。而这,恰恰也是北京禁烟有明确执法部门,香港和新加坡控烟由警察执法带给我们的启发。

  所以,如何执行条例,管控好公共场合吸烟问题,第一要解决的就是执法主体问题,主体明,责可追,则执法必严。同时,要对细则进一步完善,不能把《条例》仅仅当做一个宏观的行为规范文本。这既能逐渐在烟民心中划出“违者必罚”的守持红线,也可以激发全社会控烟的热情,形成全社会积极配合的氛围,否则,再好看的《条例》,也可能沦为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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