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烟。
正义网张家界7月27日电(通讯员陈军海 石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由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土匪烟”案终于有了终审判决,4名涉案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此前,一审以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骆伏娥(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粟道金、刘汉璋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雷小红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四人不服,提起上诉。
经查明,为获取不义之财,利用部分游客的虚荣猎奇心,拿当年湘西土匪做噱头吸引游客。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张家界市民骆伏娥(女)私自收购劣质烟叶,加工成烟丝,并委托雷小红制成无嘴白杆烟支(共计4500千克),然后由粟道金、刘汉璋设计、印制有《乌龙山剿匪记》剧照和“土匪烟、曾经是榜爷最爱抽的烟”等字符的外包装盒,制成盒装“土匪”烟,以每包10元左右的价格批发给他人(其他涉案人员均另案处理),在武陵源景区非法销售,共非法牟利31万余元。
武陵源区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骆某等人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而且“土匪烟”烟丝质量低劣,损害了广大游客的利益和身体健康,同时宣扬和倡导的是一种落后愚昧、粗俗野蛮、不良糟粕文化,与旅游景区的文明风尚极不相称,严重损害了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形象和声誉;决定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骆伏娥等四人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工商、烟草相关部门加大景区巡查执法力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不仅有力打击了犯罪,有效规范了武陵源旅游市场秩序,而且净化消除了旅游市场的不良文化,促进了旅游景区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