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 禁止发布烟草广告

更新时间:2015-07-27 02:54:39    点击次数:1474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昨日,省政府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其中,多项措施涉及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治理,并对控烟、违规医疗宣传等做出规定。

  意见提出,今后我省将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市容顽疾部位的综合整治力度,到2017年,完成全省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到2020年,城乡水、电、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普遍建成,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50%以上。

  在打击虚假健康宣传方面,要求相关部门对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的医药广告方位监测,依法取缔虚假保健食品、医药、养生等违法违规广告,严肃查处以医学科研、健康养生、中医义诊、专家学者等名义进行的趋利性误导宣传。

  我省此次意见拿出六条措施,希望到2020年,将全省成人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青少年吸烟率下降到5%以下,公众对吸烟和吸二手烟危害健康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具体措施中,除开展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之外,省政府要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严格审查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并通过媒体平台定期播放和刊出烟草控制公益广告及相关知识。

  要求工商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同时,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利用车载媒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达到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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