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开出医疗机构控烟处罚第一单

更新时间:2015-07-21 01:30:41    点击次数:1600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自6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施,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执法人员在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同时也依据《条例》对其现场控烟情况进行检查。

  近日,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对辖区内某诊所进行控烟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不制作、未留存禁止吸烟检查工作相关记录,监督员当即给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三日后,监督员到该诊所核实控烟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发现该单位依旧未整改到位。按照《条例》规定,这种拒不制作、未留存禁止吸烟检查工作相关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截止6月底,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共检查医疗机构39家,其中部分疗机构因不同程度存在问题被责令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内部控烟管理制度不健全;张贴的控烟标识不规范(未按新的标识更换);缺少投诉举报电话;缺少控烟巡查记录;医疗机构内设有烟具;室外吸烟区设置不规范(缺少警示语)。下一步,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控烟工作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为百姓营造一个无烟的就医环境。

 

控烟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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