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烟标志不明显 餐桌设有烟灰缸 西宁三家餐饮单位控烟不力被警告
6月25日,西宁市控制吸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省城27家餐饮单位发现,餐饮单位控烟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其中3家单位因控烟不力被警告。
11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力盟商业步行街部分餐馆看到,多数餐馆明显张贴禁止吸烟警示标牌,餐馆部分服务员配有控烟督导员胸牌,多数餐馆也将餐桌上的烟灰缸撤掉了,餐馆就餐区垃圾桶内没有发现烟头。不过,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时尚自助火锅店内控烟标志不明显,一家茶餐厅内餐桌上设有烟灰缸。对此,西宁市城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按照《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现场对两家餐馆给予警告处分。
12时30分,执法人员在省城小桥大街部分餐馆检查时,看到部分餐馆就餐人员在大厅吸烟,餐馆服务员多次警告后仍有吸烟者。餐馆值班经理、领班都上前劝导请勿在餐馆大厅内吸烟,食客才肯熄灭烟头。在一家川菜馆,执法工作人员发现,餐馆餐桌上设有烟灰缸,对此,城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川菜馆给予警告处分。
为了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小桥大街一家中餐馆成立了控烟工作小组,专门抽调四名服务员,专设两名巡查员和两名监督员,监督检查服务员、后厨人员以及就餐人员,开展控烟引导和劝导工作。
西宁市城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城西区食药监局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禁烟标志3000余份,发放吸烟劝导员牌子1800余块,要求辖区每家大型餐饮店设专兼职控烟劝导员一名,把控烟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
目前,城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城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对片区餐饮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35份,对7户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警告的行政处罚,西宁市控制吸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孟鹏说,由于前期宣传,现在市民和公共场所负责人对控烟的认识都有了明显加强,执法工作也得以顺利开展。
5月1日起,《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按照规定,各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应当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区,吸烟室或吸烟区面积不得超过营业面积的20%,对不履行控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市民遇到餐饮单位公共场所有吸烟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626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