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22日,市爱卫会联合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等单位对市区部分公共场所进行控烟专项监督检查。昨天,市爱卫办公布了对15家单位的检查结果,总体来说15家单位都能积极推进控制吸烟措施的落实,但在楼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还是发现烟头。根据规定,对违反控烟规定的个人,处20元到50元罚款。此外,市民还可通过12320控烟监督投诉电话,举报违法吸烟行为。
现场
楼梯拐角处发现烟头
地点 扬州体育公园
时间 上午9:30
进入体育公园场馆内,“本馆禁止吸烟”的标志随处可见,标识清晰。工作人员表示,场内每2小时就有工作人员巡场,发现吸烟者会劝导他们到吸烟区,杜绝室内抽烟现象。不过,“蛛丝马迹”难逃检查人员的“火眼金睛”。在羽毛球馆旁的一处楼梯拐角处还是发现了烟头。
“此处是室内禁烟区,估计市民在锻炼场所内不好意思抽烟,便躲到楼梯间来过把瘾。”检查人员还发现,这里设置的吸烟区在室内,并不符合规定,“吸烟区最好在室外,空气一定要流通。如果设在室内,二手烟会通过空调等通风出口循环到场馆内,还是有危害。”
30位吸烟者2人不配合
地点 市一院西区医院
时间 上午10:10
在医院住院部,一位30多岁的男子右手夹着一支香烟,左手在身上摸索着打火机。这时,一位佩戴“禁烟”红袖的巡查员走过来,对准备抽烟的男子进行劝阻。不一会儿,男子收起香烟走开了。
钱炜威便是医院的一名禁烟巡查员,他说:“从早上6点半到10点多,我已先后劝了30人,只有2人不配合。笑着劝说,成功率高,大部分人都能配合,然后到外面的吸烟区去。”
据悉,以前医院住院部、手术室楼梯间等地是吸烟“重灾区”。钱炜威介绍说,以前这里吸烟的人挺多的,有专职人员巡查后,明显改观了。
卫生间发现烟头
地点 动感网络沙龙(韩尚网吧)
时间 上午10:30
进入网吧后,不少年轻人正在打游戏,并未发现有吸烟者,也没有明显的烟味。但细心的检查人员还是在卫生间、花盆内发现了陈旧烟头。
“看这里,藏得还挺深的!”一位检查人员在二楼楼梯的窗户角落发现了三三两两的烟头。该网吧负责人表示,发现吸烟者会尽量劝说,今后将加强卫生间、楼梯等细节处的管理。
分析
无烟区吸烟比去年减少
据市爱卫办负责人介绍,此次控烟监督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无烟区吸烟情况比去年减少。但从检查来看,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单位未建立完善的禁烟制度、禁烟标识设置不规范、未设置控烟监督员或劝阻员。盲区主要是花盆、楼梯口、窗户、卫生间、走廊尽头等。
“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现场已责令整改,回访后发现仍然没有到位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该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全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措施的有效落实,对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行政处罚,促进公众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支持。
提醒
控烟监督投诉电话12320
昨天,市爱卫办向相关公共场所发放1万多张宣传标识:本场所内禁止吸烟,监督电话:12320;禁止吸烟,违者罚款20-50元等字样。
根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控烟规定的单位,由有关部门、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控烟规定的个人,由有关部门、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可要求本场所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新闻链接
下列场所禁止吸烟
1.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
2.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3.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4.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5.体育场馆的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
7.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室内营业区域;
8.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室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
9.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
10.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