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卫办、北京控烟协会新春送礼

更新时间:2015-04-28 10:08:07    点击次数:2354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北京爱卫办、北京控烟协会新春送礼

今天是春节,大家都在欢天喜地的过大年。明天是初二,它又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进入100天倒计时。快到这里来一起倒计时吧!http://www.szdart.com/wuyan/61日,我们要送给儿童一个最好的礼物,一个健康的礼物,那就是无烟的清新空气。让所有的儿童在无烟天空下健康的成长。

在此,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祝大家新春快乐!我们送给大家最好的礼物就是帮您学《条例》、知《条例》,做尊法守法好市民。

首先我们要告诉大家《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已于20141128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61日开始实施啦。

  • 《条例》中规定的哪些场所不能吸烟呢?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医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室外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也禁止吸烟。

  • 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哪些规定?

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 对违法吸烟行为人以及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会有哪些处罚?

对个人的处罚力度为50-200元;对经营者的处罚视其违法行为从2000元至1万不等;对烟草制品销售者的违法行为视其情节从1万元到20万元不等。

  • 《条例》对保护妇女儿童都有哪些明确规定?

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人群的活动场所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室外区域也要禁止吸烟,教师不得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体现了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和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减少产生新烟民的理念。

  •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如果发现吸烟行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还可以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是:12320

让我们一起拒绝烟草,关爱健康,面对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行为敢于站出来说“不”,形成“人人参与控烟行动,人人享受无烟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祝大家快乐祥和!顺意平安!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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